时间:2022-08-11 10:32:03 来源:作者:admin点击:5284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哪些方面不同?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小编今天带来的财经知识吧:

一.适用范围不同:
1.成本法适用范围(注意变化)
(1)公司可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长期股权投资控制(与旧标准不同)
(2)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活跃市场无价格.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2.权益法适用范围。
(1)共同控制;
(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
成本法注重初始投资成本,投资公司一般不调整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化。
权益法非常重视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投资公司也会相应调整。
二.核算不同:
投资单位选择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投资单位盈亏等股权变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时才能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也会相应调整。
根据《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投资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应相应调整。因此,当被投资单位盈利时,所有者权益的保留收益增加,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增加,以确定投资收益出现亏损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减少。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减少,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确定应收股利。当被投资单位的其他权益发生变化时,也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判断成本法还是权益法主要有两种方式。首先,第一种是投资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
成本法:投资者对被投资者没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选择成本法;投资者可以控制被投资者,也应选择成本法;
权益法:投资者对被投资者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

第二条持股比例:
成本法:20%以下或50%以上的持股比例应选择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含20%和50%)应选择权益法。
第一种方法高于第二种方法,即持股比例为25%,对被投资者影响不大。因此,权益法不能按持股比例选择,而应根据实际影响选择成本法。
在成本法下,被投资者在投资前宣布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款:投资收益
在成本法下,被投资者宣布投资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款:投资收益
在成本法下,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不做会计处理。
根据权益法,被投资公司在投资前宣布分配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款: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在权益法下,被投资公司宣布分配投资后的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款: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在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款:投资收益(或相反分录)
在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人的权益发生变化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变动
贷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长期股权投资选择成本法和股权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拥有期间.处理时如何核算?

(1)选择成本法核算:
获得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包括已宣布但尚未发放的股利)
贷款:银行存款
被投资单位在拥有期间宣布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款: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款:应收股利
处理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减值)
贷款: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
投资收益(差值,或借记)
(2)选择权益法核算:
获得时: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识别的公允价值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款:银行存款
当初始投资成本低于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应享有公允价值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的公允价值份额)
贷款: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差)
2>拥有期: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款: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净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款: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
被投资单位宣布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款: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或成本调整
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化: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变动
贷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相反分录)
<3>处理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减值)
贷款: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或借记)
——其他权益变动(或借记)
应收股利(尚未领)
投资收益(差值,或借记)
借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款:投资收益
(或相反分录)。
以上就是小编带来的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哪些方面不同?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关注楚天财经网,更多精彩资讯等你来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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